2011年7月22日 星期五

武俠

殺人犯法?
  觀賞了武俠這部陳可辛導演的新作之後,內心的小人們總是圍繞在桌子上一一坐定開始對話:為何要人殺人?



  社會版上不乏有令人感到可怕的殘忍虐殺事件。對,我們會對這位慘絕人寰的兇人報以最大的譴責,以及給予受害者最沉痛的遺憾,「他犯了社會所不容的罪罰,法官大人應該給予以最嚴厲的判決」「他傷害了這麼多的生命,有十條命也不夠賠!」,甚至極致者認為應該得讓他承受到恐怖刑求,殺雞儆猴這樣就再也不會有人犯相同的錯誤。 我有時侯也會氣憤道難以言喻,恨不得……恨不得?
我啞然了……。我緩緩地思考著,誰想當惡人? 在這群兇手之中,我相信絕大部分在他啟蒙階段都是真誠用雙手去擁抱並且去探索這個世界,他們的成長是經由社會陪伴以及教育才能獲得「生存」這個條件,我們或許在某些時刻,不經意的傷害到一些人,甚至在童年時刻跟著某個意見領袖去附議一起討厭這個人,甚至惡作劇。他們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行為我們都不能赦免自己所加諸於他們身上的罪惡,因為我們是這社會上的一群,我們也就是代表著社會,我們都是「共犯」。
  所以我在情緒之後,將自己投入這個扭曲、狹隘且惡劣的環境之下,思考自己是否該閉閉嘴巴,並且讓自己不容易成為這個共犯結構下的一員。
  在轉念之間即可成善惡,有些事情連蓋棺都很難去論斷的,導演依照慣例巧妙地去安排埋線去讓這個以緝凶歸案為志業的捕快,產生了一種困惑以及矛盾的狀態「假設我正要抓的這個人是個好人呢?不!不用假設,它的確是個好人,只是從前做錯了事。」「我曾經也這麼相信並且這麼去做了,不過得到了卻是兩條人命以及我自己也得了悲慘的下場」「我不相信人性了,我只能依法行事,他先前的確犯了法啊!這個「犯人」得接受「審判」!」,他認為人在法律的門前必須拋開個人感情因素,因為法是一切的皈依,人若無「法」就如周朝時的無「禮」一般,這個社會再也不會有規律,所有的邪惡以及悲慘都是可以接受的,回歸到原始只是數個人猿彼此相互丟著石塊,更先進的會用木棍。
  捕快痛聲斥責整個社會「這是什麼世道!」,衙門(法律)裡沒人想幫他,先前教他前輩阻止他這麼做(社會的拒絕),就連申請一張緝捕令牌都得花他五年薪餉去違法(自我矛盾)收買,就連自己的老丈人賣假藥也就可以大義滅親了,萬萬卻料不到丈人會自殺引來妻子的無法原諒(自我罪惡感的壓力),陳可辛導演將這個角色下了一個圖騰(引用全面啟動)「法律」,讓他的糾結形成一股張力,將主軸都懷繞在這要角身上,到最後再由自己審視自己的死因。


  類似的劇情以及小說非常地多,像是「審判」或是「第六病房」都是世代的經典,喜歡去自我對話的人我個人非常地推薦去看看,這會對你有很大的收穫。
導演創造了一個空間,將自己想要的讓我們跟他一起思辯並呈現給「大眾」,這個飽含流暢的動作以及劇情的安排都是上等佳作,這讓我想到最近觀賞的一部電影「超級8」,J.J.亞伯拉罕也有一樣的特質,「想和大家分享他們所關注的議題並且親切地與我們交流」,他們都是極佳的說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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